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基建管理工作。
二、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执行年度基建计划。
三、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工作。
四、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和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
五、组织实施基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招标和材料认质认价工作,代表学校签订基建合同。
六、负责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七、负责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八、负责检查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按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支付工程款项。
九、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的阶段性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落实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十、编制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工程决算,向审计部门报审。
十一、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填报基建统计报表。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