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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二、参与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负责基建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委托、协调与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功能要求等详细技术资料,参与方案设计优选、施工图审查。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最高限价,组织工程招(议)标答疑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前期准备(包括校内相关单位协调、拟建区域内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除及“三通一平”、质量监督备案等工作)和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基准点、控制坐标点资料,办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制和执行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实施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对工程进度月报表中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工作。

八、负责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联系解决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审核并办理设计变更。

九、负责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工程量的确认和签证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十、负责落实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十一、负责基建项目施工的阶段性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十二、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修责任,办理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十三、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档案资料,并按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定及时完成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工程决算,向审计部门报审工作。

十五、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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