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蟠龙校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完成蟠龙校区建设重大事项的论证,为学校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编制蟠龙校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修建性详细性规划以及办理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组织蟠龙校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代表学校签订相关合同。
五、负责蟠龙校区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编制蟠龙校区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按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支付工程款项。
七、负责蟠龙校区建设项目施工的阶段性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落实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初步审核工程决算以及向审计部门报审。
八、负责蟠龙校区建设项目的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协助创大办完成蟠龙校区征地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