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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各施工单位须准时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参加人员按时签到,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如若确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安全、质量、施工等相关人员。若未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无故缺席会议的,须承担1000元/次人的违约金;超过三次无故缺席会议,须承担5000元违约金,并立即更换相关人员。

(二)会议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项目负责人和各方认可后签发。施工单位要严格按会议中提出的要求施工,若会议精神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3000元/次的违约金;每月发生2次以上,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进度款和扣减支付工程款。

(三)会议要提前准备,需汇报主要内容:工程进展情况,质量、进度、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及采取措施,下一阶段计划,其他与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既要全面又要简明扼要。

、进场材料制度

(一)施工单位对材料必须严格把关,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如建设、监理单位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必须在限期内清理出场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的违约金。如发现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视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10000违约金,且须将不合格产品全部拆除并清理出场,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二)如有需建设单位提供或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需在30天前报上计划,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三)凡需到试验室检验的材料,必须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同时在场,随机抽样,由监理或建设单位人员与施工单位人员一同送到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的违约金,并承担重新取样检验的相关费用。

(四)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共同拟定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工序清单,报建设单位备案。

、隐蔽(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按程序向监理单位报验,并且在报验前施工单位要进行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写自检表并附有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和相应工程所需保证资料。

(二)施工单位报验时,如果相应工程保证资料不全,监理单位有权不予验收;监理单位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施工单位自检表未如实填写,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的违约金

(三)监理单位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予及时验收或超出验收标准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举报后一经查实,监理单位须承担10003000的违约金,并立即更换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隐蔽前对其进行拍照、摄像,以保留工程音像资料。

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需报上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

(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并及时检查施工质量,建立自检体系,要求责任到人,并把人员名单报给监理单位。

(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若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须承担3000/次违约金

(四)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通知单后,施工单位仍不按规定施工,视为施工单位违约,须承担5000违约金,且须立即彻底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须立即停工整改,并承担10000违约金

(五)监理单位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在二次验收中未整改或仍存在较多问题时,施工单位须承担5000/次违约金

(六)监理单位在验收及巡视中如发现类同问题屡次出现,施工单位须承担5000/次违约金,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五、工程进度控制制度

(一)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事先定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定期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二)施工单位要根据事先所制订的计划,合理组织人员及机械进行施工。如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达不到计划要求,施工单位需按计划要求增加机械、人员,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违约金

(三)如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偏差较大,又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5000/次违约金。(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证为准)。

六、资料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各种施工资料,如在平时检查验收时发现保证资料不全,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违约金,如情节严重,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二)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应在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者,必须立即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且须承担10000/次违约金

七、指令落实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所下达的指令限期落实,如施工单位对甲方、监理所下达的指令落实不彻底或不执行,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违约金,如情节严重,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八、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建筑垃圾包括砂核、砖头、瓦块、落地灰、混凝土碎块等必须定点堆放,且每日收工后堆放成方,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严禁使用。如需外运,提前通知监理方或甲方,如有违反,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3000/次违约金,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施工单位自负。

九、协调制度

(一)施工单位施工时应顾全大局,对于只顾自己施工,而对其他协作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造成负面影响者,需赔偿其他协作单位的损失,并视为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须承担10003000/次违约金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单位施工进度缓慢,达不到计划要求,对下一步工序进展造成负面影响者,承担下道工序单位的机械、材料、人工损失,且施工单位须承担10003000/次违约金

十、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交底,落实到专门安全生产机构,保证安全生产资料资金供应。

(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三)不许乱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四)吊车需使用得当,严格按操作要求施工。

(五)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及楼内随地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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